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 法律 关注:2.72W次 证据规则的应用该凭据属来自国外,须履行国外公证、大使馆认证等程序。但应当由谁去办理?该笔钱已经由甲支出了,理应由甲来办理,但作为甲,如果他去办理好了,等于自己拿证据来让乙告自己,试问这等事,你会做吗?但如果他不办理,那乙就无法以此为证据来告甲。那么乙想要告甲,最好有其他证据,或换个方式来处理此事。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证据规则 意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nj649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