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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如何去勘察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如何去勘察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如何去勘察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如何去勘察现场
1、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勘察现场的流程是这样的: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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