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翠景居土地使用期 法律 关注:2.17W次 土地使用期限“征地款”分三类: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和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属于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可以内部分配给本经济集体组织成员。劳动力安置费如家庭承包方放弃提议安置,可以要求该项费用;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所有人。 标签: 土地 海博翠景居 征地拆迁 使用期 土地承包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ld76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