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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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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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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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纠纷中,经常会看到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这两个词,因为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由于双方对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对合同标的条款及金额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那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推送以下资料,供大家阅读。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4、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二、合同标的额
1、合同标的额是指合同的金额。
2、合同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4、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5、合同标的物在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并不是所有合同中都存在标的物。
6、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7、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8、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9、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
10、但出卖人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否则,适用有关无权处分的规定。
11、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的概念,合同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而合同标的额则是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及金额在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约定明确这些条款,并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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