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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担保人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担保人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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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您好,关于“担保人担保人有什么风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要看您朋友能否及时还款了,如果你的朋友还不上了,银行会要求你协助找人还款,如果实在还不上了,执行房子或是要求你还款. 在你做担保期间你也可以做贷款. 担保期间指从你朋友开始贷款一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这个期间你都有担保人的义务. 你得确定下你是帮朋友担保还是以借款人的身份帮他借贷款,要是替他借款贷的话就是相当于你借的贷款,不还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真的会影响一生。 你给做担保的话,你的征信有可能也会体现出来。 建议你没有十分的把握最好不要担保。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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