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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刑期

拒执罪刑期

拒执罪刑期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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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如何立案

01、时间因素。判断被告是否具有执行力的时间应在被告知晓其应尽义务之后,而不是其受到法律文书之后。

02、主观因素。被告在被通知执行后,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绝还钱,甚至刻意隐藏、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以营造出无钱可还的假象。

03、行为的恶劣程度。如果被告采取了隐蔽的手段可以隐藏或转移了财产,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难度的话,可以认定其行为恶劣。

04、情节的严重性。如果由于被告的原因,使得原告蒙受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或者浪费了司法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05、满足以上四点,基本可以认定此人犯有拒执罪,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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