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法律 关注:8.51K次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解释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标签: 第八十七 损害赔偿 安全法 消费权益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e7g58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