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税务所 法律 关注:4.33K次 我想咨询咨询关于税务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标签: 诉讼仲裁 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 办案流程 税务所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e63ey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