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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审理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审理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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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最长时间

  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这便是我对延期审理最长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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