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继承权的情况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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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为对资产的继承基本上都是近亲属之间分割的,所以有的时候就算自己当初表示放弃继承权,然后在遗产就是分割之前又突然后悔了的话,经亲属之间相互不计较的情况下重新继承也无可厚非。可是近亲属在这种情况下是有理由,不同意让当事人继承遗产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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