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常住类型户籍非户籍

常住类型户籍非户籍

常住类型户籍非户籍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人在名关镇住但户籍上是正西乡那么常住类型是户籍还是非户籍

  1、该项应填写非户籍: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rn  2、当事人的居住地与该地址不一致的,就属于非户籍地居住人员(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rnrn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rn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rn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rnrn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d5yp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