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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

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

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
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1、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


3、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


4、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5、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


6、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7、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


8、每天应向施工队(班)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报告作业现场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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