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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累犯可以掐期吗

故意伤害累犯可以掐期吗

故意伤害累犯可以掐期吗

暴力犯罪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现象。由于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海外黑社会组织向祖国大陆的不断渗透。国内暴力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暴力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环节。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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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累犯的量刑标准

在处罚幅度以内从重。

相比肯定说过于笼统,否定说过于武断而言,笔者认为,折衷说还是比较可取的,但是折衷说又显得过于宽泛了,折衷说认为只要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作为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这明显是超出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消极承认范畴。因为我国和外国的累犯构成要件在罪次和罪质上都不大相同,而且即使相同,对同一罪的处罚也是不尽统一的,这样就会造成认定的困难而给我国刑事审判实践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对折衷说作出一定的限制,不能凡是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可以作为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而应该结合我国刑法第9条作出规定,使累犯在涉及到外法域时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而不至于盲目。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对那些国际犯罪的犯罪人在经过外国审判并实际执行刑罚的,而后又在我国触犯有期徒刑以上罪的,可以构成我国刑法意义上的累犯。因为目前我国签订的有关国际犯罪的条约,其中规定的都是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和人类安全的犯罪,如果对这些犯罪人在经过前次刑罚处罚后在我国又再次在一定的时期内犯罪不以累犯论处,将达不到刑法特殊预防的目的,而且也是与我国累犯的设置初衷相违背的。所以笔者认为,可以用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规定对那些我国刑法第9条中所规定的国际犯罪的犯罪人,在经过国外判决并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过后一定时间内又在我国犯罪并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构成累犯。

一旦被认定为累犯,结合法律中对累犯量刑标准的规定,此时往往是按照实际构成的罪名来量刑,具体处罚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犯罪情节外,同时还需要对累犯从重处罚。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不得对累犯适用缓刑和假释。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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