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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行政处罚标准

质监站行政处罚标准

质监站行政处罚标准
哪些投诉质监站不予受理

1、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提出的质量投诉


2、工程已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3、投诉人提出经济赔偿或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4、投诉事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或已作出司法判决、仲裁裁决的


5、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且投诉内容不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


6、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无产权关系且未受产权人书面委托的


7、相同投诉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处理,重复投诉的


8、投诉事项已经处理完毕并已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或不满意,仍以相同事项和理由提出重复投诉的


9、不属于本规定所述质量缺陷的投诉


综上所述,长沙市民买到新房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要主动维权,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再投诉,可以打电话或者到质监站现场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诉信、身份证及房屋质量缺陷证明等。质监站接到投诉后应该及时处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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