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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学校扩建征地补偿

安徽六安学校扩建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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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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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系统积极推动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全市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提高幅度为16.14%,市区提高幅度为16.61%。

据了解,此次调整采取自上而下方式,由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确定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控制线,划定征地区域,测算各征地区域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测算后不得超过或低于省确定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控制线1%。

全市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提高幅度为16.14%,市区提高幅度为16.61%。按此测算,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应由40000元提高到46644元,按上下浮动不超过1%,约为46200-47100元/亩。

同时,市国土部门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最新行政区划,划分补偿等级区域。市本级2013年新划入六安开发区的新井村、大桥畈村等行政村,按相关要求及实际需要,拟划入Ⅰ类补偿区域,市本级Ⅰ类补偿区域面积将由168平方公里调整为20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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