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深圳中院离婚诉讼指引

深圳中院离婚诉讼指引

深圳中院离婚诉讼指引
深圳如果一审离婚诉讼直接在中院提起
(1)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广东省行政辖区的且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5亿元以下的案件;(2)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广东省行政辖区的且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含本数)以上3亿元以下的案件。离婚案件,如果涉及共同财产且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8lxl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