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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

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

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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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转移和管辖转移有什么区别?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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