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印花税

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印花税

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印花税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企业缴纳印花税



  1、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注册资本没有变化,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反之则需要。


  2、企业是股份变更协议的持有人或立合同人的代理人

(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2)《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3)《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依据上述规定,若能证明企业是股份变更协议的持有人或立合同人的代理人,则可以要求企业补(代)缴纳印花税。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910v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