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管费是否有理 法律 关注:2.21W次 拒交物管费是否有理1、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标签: 消费权益 物管费 有理 损害赔偿 拒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1r5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