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25条上户口 法律 关注:2.95W次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标签: 婚姻家庭法规 户口 婚姻家庭 婚姻法 条上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54xj9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