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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分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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