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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程序

法院财产保全程序

法院财产保全程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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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程序需要多久?

在财产保全开始执行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除做出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应立即开始,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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