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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费由谁承但

强制执行费由谁承但

强制执行费由谁承但

现今各种强制执行的案例非常多,特别是针对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而申请强制执行也是需要费用的。那么强制执行申请费垫付由谁承担?能不能拿回来?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强制执行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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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2、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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