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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相同点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相同点是什么

在每年的毕业季即将来临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因届毕业生在找工作的。一般高校毕业生都是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就业协议书而不是劳动合同。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共同和不同的地方吗?就共同点来说两者都是在签署之后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履行相应内容。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相同点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相同点就是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二、但两者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1.主体上: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主体共同签定的就业协议书,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2.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3.内容不同:在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4.法律依据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5.适用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6.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就业协议书

主要内容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协议包括

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负责有关接受手续。

(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同意到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双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件无效。

(7)就业协议书由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印制,由高等学校统一发放给毕业生。

在了解到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共同点之后也应当明确两者之间的不同。对于劳动合同来说使用的对象和签订的时间内容都是与就业协议大有不同的。希望广大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签订相关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免受到非法企业的欺骗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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