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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定价原则

司法拍卖定价原则

司法拍卖定价原则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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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拍卖如何定价


不良资产投资理念可以简单粗暴的慨括为:一个通过量变到质变,低买高卖,逆周期的过程---在经济下行时,大量低价收购,随着经济好转,其中一些好的资产开始增值溢价,转手卖掉。

不良资产的定价是最难的,虽然也已有公司对其用资产定价模型来做,实际应用中依然不成文,一般行业是按照经验来确定,即常理转让定价规则:保证自己收益30%,预留30%给新的买家,剩余40%作为成本、损失(当然这不是固定标准)。比如100万本金的债权,依已知的资产情况、法律状态等按照过去处置经验预估能回现80万,那么转让价格通长定在25-30万之间。定价难也正好是不良资产盈利的空间因素之一。

根据金融企业特别规定,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不能批量转让个人不良。也就是说,政府资产管理公司,是不能从事批量个人不良处置,所说的从事不良资产投资,即企业不良债权的投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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