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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今天我们来说说当一个公司破产后,那么破产的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一般情况 下先要清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果一个公司破产边破产的费用与共益的债务都无法支付,那么 就不需要进行下面的破产的清偿顺序了,只有清偿了破产的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会有下面的清偿顺序,第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第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才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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