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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建筑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建筑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律师解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5、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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