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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一、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是会被认可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才是有效的。

二、无效借贷行为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者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7、高利贷利息。

货款写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必须是要在双方对借条的内容均同意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我国对于双方签署的借条有着明确的要求,内容必须要与实际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意愿保持一致,同时有签字和盖章的借条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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