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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折价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折价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折价转让补充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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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怎么写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转让方: 受让方:

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实际经营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变更原协议部分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原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原协议中,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作价变更为6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双方盖 章后生效。

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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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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