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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各种法律对社会上的各类人群进行相应的保护。劳动者在我国的社会上属于一类较为普遍的人群,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进行保护和实施。那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二、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满足该条款的,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代通知金适用的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也就是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发生的,而非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产生。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补偿金应按劳动者的上月工资或解聘前的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相应的劳动单位应积极的办理这类事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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