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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对我国的相关人民的经济财产和安全都尤为重要,我国也较为重视这类工程的检测和验收工作。对这类事件尤为重视,那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呢,我国的建筑工程检测又有那些要求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

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可予以验收、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时

二、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屋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屋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三、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五、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我国对这类建筑质量存在缺陷和不能进行验收的相关部位,进行相应的整改和返工行为的处理。对于整改后的工程仍然不符合建筑质量要求的,可以严禁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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