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纠纷案例 >

在建工程转让合作协议

在建工程转让合作协议

在建工程转让合作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在建工程包括哪些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企业外包的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cheng/gongchengjiufen/l8ld7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