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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一般拆迁协议由于涉及到了被拆迁人的利益,需要双方签订合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被拆迁人并不一定在房屋拆迁时在家,这种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拆迁工程,拆迁人就会找被拆迁人的亲戚或者当地村委等人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但是其实,由于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利益,所以一般拆迁补偿安置合同需要房屋权益人来签,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可能会被毁掉。

按照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1、拆迁协议中的拆迁人并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拆迁协议中被拆迁人不在拆迁范围内。

2、被拆迁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与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3、签订协议的代理人无代理权限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情况,签订的协议无效。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的。

因此,不在代理范围内的邻居、亲戚或者村委等人来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就是无效的。

不过,现实生活中,拆迁人为了达成拆迁合同,在被拆迁人不同意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会找被拆迁人的亲属签合同,这种行为是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应当及时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例如非本人签名的合同,然后去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如果还不行,就要向法院诉讼,这样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当然了,如果不了解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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