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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被判不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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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电视剧叫《离婚律师》,我没看过,因为主演是吴秀波、姚晨。让这样的偶像演员来演离婚律师,必然与现实是脱节的,不过是披着律师外衣的情感剧、偶像剧而已。

在中国,除了极少数有钱人的离婚案件是大律师主办,绝大多数离婚案件的代理律师,都是刚刚出道的苦逼律师。因为在业内看来,离婚案件属于律师业务中技术含量很低的底层业务,刑事案件技术含量低而且风险很大。

很多时候,所谓的“业内共识“就像狗屁一样,充满偏见,臭不可闻。

我以一名从业十几年、办理过几乎所有领域案件的律师的身份来作证:离婚案件是技术含量最高、风险最大的律师业务。

而离婚法官则是最吃力不讨好、随时有生命危险司法人员,堪比缉毒警察。离婚案件不管怎么判,都是错的,总有一方对你强烈不满。经常有离婚法官遇害身亡。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审理离婚案件的,大多是年轻的法官,没有多少家庭生活经验,有些甚至是未婚。他们自己对婚姻都缺乏深刻的了解和感悟,怎么能处理好他人复杂的感情问题?

中国的离婚诉讼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什么原因,无论证据如何,绝大多数情况下,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婚。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法,导致了很多的问题。

我有一个建议,在离婚案件中,引入大陪审团制度,由陪审团对是否离婚、抚养权归属作出决定,法官只是对财产分割及其他细节作出详细规定。这样一来,可以分散法官的压力。陪审团的社会经验,也有助于弥补法官在婚姻生活上的经验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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