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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胡搅蛮缠还是有法可依 要求快递送货上门

是胡搅蛮缠还是有法可依 要求快递送货上门

案件缘由

要求快递送货上门,是胡搅蛮缠还是有法可依


老刘在某电商平台下单买了一个电热水壶,商家默认的是宅急送快递。两天后,老刘收到宅急送的快递派送短信。接到短信的当天下午,老刘就收到了快递员的电话。快递员先是询问了他家里有没有人,收到肯定的回复之后,快递员问他能不能下楼取一下。

当时老刘手头还有事情,让快递员帮忙送上来,不料快递员直接告诉他今天比较忙送不了。

老刘听完也没在意,正好家里的旧热水壶还能用,就让快递员哪天方便了再送上来。然而,电话中的快递员显然有点儿不耐烦,告诉老刘这些日子他都没有时间。

一听这话,老刘心中便不舒服,告诉快递员要是不送的话就投诉他,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没过多久,老刘的手机收到一条快递员发来的短信,他说想投诉就试试,要取快递就到县里去吧。老刘家离县里有20多千米,快递员这不明摆着故意整人吗。老刘没有多想,当即在消费店铺中投诉了快递员。

几天后,商家联系了老刘,协商着帮他换一个快递员。事件中的快递员也被所在单位解雇,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快递公司表示,这名快递员是临时工,因为公司近期派单量大才临时加了人,并非经过培训的正式员工。

事后,当地记者找到这名快递员,他告诉记者代收的快递有多种,每单的派送费从一元到十元不等,每件快递的派送费用是多少,他心有数。当天他有近百件快递需要派送,大多是单价一元钱的,如果每一件都派送到楼上,他根本挣不到钱。

此外,快递员也向记者解释,当时的短信根本没有威胁的意思。当老刘表示要投诉的时候,他心中也很郁闷,心想要是遭到投诉,就把老刘的快递送回县城的库房就完事儿了,谁爱送谁送去。现在,他被解雇了,心中也正上火呢。


现身说法


《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快递员确实有义务将快递送货上门。案例中的宅急送快递公司也表示,只要没有超出配送范围都是送货上门的,但是远离城镇的乡、村只能到自提点取。当然,如果碰到收货人不便收货的情况,也可以由双方协商收货方式,如寄存在快递柜中或者投送到其他指定位置。

从法律意义上讲,快递业务实际上是由卖方、买方和运输方三方组成的一次交易关系,快递是一种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809条规定了运输合同的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所以,只要卖方或者买方其中一方支付了快递费,快递公司就有义务将货物送到快递单上标明的收货地址。


读法心得


现在的快递小哥确实很辛苦,作为消费者,可以从体谅快递员的角度出发下楼取快递,或者让快递员存放在快递柜,但并不意味着这种体谅是理所当然的。

人与人之间的体谅是相互的,如果快递员不仅认为自行取件是消费者的义务,甚至在消费者不满的时候发短信威胁恐吓,就不要怪他人去投诉或者报警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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