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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农村户口,委托律师,终以厦门城镇标准获赔203万余元!

永安农村户口,委托律师,终以厦门城镇标准获赔203万余元!

案件背景 

永安农村户口,委托律师,终以厦门城镇标准获赔203万余元!


20185月,余大哥乘坐客车出行,不料司机陈某驾驶不当,车子撞击路边山体造成交通事故,余大哥身受重伤,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肋骨多处骨折,双下肢截瘫。出院后经过鉴定,余大哥的伤情达到一处三级伤残,二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

根据永安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而陈某是客运公司雇请的驾驶员,事故发生于其履行职务行为期间,理应由客运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面对余大哥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客运公司在赔付53多万后,拒绝赔偿。余大哥和其家人们一筹莫展,不知该如何是好。

 

选择律师 

 

在这个时候,老乡向余大哥介绍了我们律师团队,基于对口碑的信赖,余大哥的家人们联系上了我们团队。我们团队十分重视余大哥情况,在了解情况后,当即成立专案服务团队,着手处理案件。

案件处理流程

咨询

201993日,余大哥通过老乡介绍主动找到我们团队我们团队积极帮助李大哥分析目前形势。

委托

20191116日,余大哥与我们团队签署服务协议,全权委托我们处理此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律师出手

2019125日,我们团队迅速开始行动,组织律师开会讨论诉讼策略。

收官

2020109日,在我们团队的积极争取下,余大哥前后一共获赔2033301.2元。

 

处理过程 

 

接到案件后,我们团队立刻开始行动,快马加鞭收集、整理余大哥案件的相关材料。律师精心研究案件,力求为余大哥争取到最高赔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余大哥因本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如何确定
庭审中客运公司提出,由于余大哥的房屋购买地在永安,户籍地为农村,受伤前一年主要居住在永安,因此不应适用厦门城镇标准认定伤残赔偿金。

 

我们律师立刻予以反击:

 

第一,我方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了余大哥自20175月开始至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其儿子的厦门房屋中。

 

第二,余大哥持有厦门市市民健康卡一张,有多次在厦门市医院就医的记录;并且余大哥办理了往来台湾通行证,该通行证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了厦门的房屋中,收件人也是余大哥。

 

第三,我方提交了永安某电力公司出具的证明一份,表明2016年初至2018年底,三年间期间余大哥的永安房屋的电量使用率极低,基本无电量产生,因此无需缴纳电费

 

其四,我方庭审中申请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一为余大哥的永安邻居,表明2015年开始余大哥就居住厦门,平时永安的房子家门是锁着的;证人二为余大哥永安老家的村书记,表明其提交的居住证明是经过村委会核实后出具的;证人三为与余大哥居住在厦门同小区的张先生,表明其经常在小区内碰到余大哥。

 

综上,我们团队通过多角度扎实的证据,成功证明了余大哥的经常居住地为厦门城镇地区,最终法院判决适用厦门城镇标准,残疾赔偿金部分金额为685789.16元。

 

完美收官  

 

我们团队的积极争取下,余大哥前后一共获赔2033301.2。判决出来后,余大哥向我们团队赠送了锦旗,表示了他对我们团队诚挚的谢意。是我们团队的努力,让余大哥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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