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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山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电动车的醉驾需要自己注意实际的情况,如果不是机动车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处置,如果存在既定的影响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出现较多的损失,因此有关当事人需要在在合理的方式中选择属于自己利益的事情,但是会有不少的纷争,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减少损失。

标签: 醉驾 中山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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