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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

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

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

一、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

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二、不需判处处罚的情形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主要是指虽然不具有免除处罚的情节,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综合全案具体情况,结合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法定刑和量刑标准的规定,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

适用 “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犯罪事实方面的情况。包括犯罪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包括性格、年龄和境遇、个人的恶性、改造的难易、身体对刑罚的承受能力、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可能带来的影响等。

3.犯罪后的情况。包括作案后是否有逃跑、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行为、有无悔改表现、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

4.被害人处分权的行使状况。即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是否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

5.是否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社会影响是否恶劣,人民群众反应是否强烈。

醉驾行为发生后,应当追究驾驶人员的相关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员的醉驾行为进行确定,并对事故责任认定后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的,则可以不予起诉,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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