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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机动车违章罚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缴纳机动车违章罚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缴纳机动车违章罚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缴纳机动车违章罚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机动车违章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6、登陆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后4位或车架号后6位,即可查询。

三、机动车违章不处理的后果有哪些?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交通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交通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交通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综上所述,如果是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肯定会开具行政处罚通知单的,在行政处罚通知单上也标注清楚的机动车的违章行为,相应的处罚依据等,如果对罚款标准有争议,可依法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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