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征地拆迁解答 >土地征收律师解答 >

苏州工业园土地征收

苏州工业园土地征收

苏州工业园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工业建设征用土地,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iqian/zhengshoujieda/1op0g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