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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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