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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调查令

刑事自诉调查令

刑事自诉调查令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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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


申领调查令须知一、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客观原因是指当事人通过正常的调查取证途径无法获得相关证据。二、申请调查令的申请人必须是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或经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三、持令人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律师。

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国家的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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