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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单位犯罪主体

逃税罪单位犯罪主体

逃税罪单位犯罪主体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偷税漏税,这样的行为显然都是违法的,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构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第203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换言之此时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相对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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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单位犯罪的主体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也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指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不同的税种,由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在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总额10%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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