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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致人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纠集人没动手判寻衅滋事

直接致人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纠集人没动手判寻衅滋事

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超出寻衅滋事罪的评价标准,因此纠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属于可以加重处罚的情节。

直接致人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纠集人没动手判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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