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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羁押如何抵减缓刑期

看守所羁押如何抵减缓刑期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看守所羁押如何抵减缓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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