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

两次治安处罚属于累犯吗

两次治安处罚属于累犯吗

不算。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两次治安处罚属于累犯吗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bianhujieda/r0718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