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1.9W次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伪造 变造 刑事处罚辩护 量刑 出入境 定罪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bianhujieda/kdo6y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