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又寻衅滋事怎样量刑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4.69K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限,又犯寻衅滋事罪的,撤销监外执行,依据犯罪情节对寻衅滋事罪判刑后,将原刑罚与新刑罚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量刑 寻衅滋事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bianhujieda/401g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