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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哪些刑罚是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的

被判处哪些刑罚是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除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权外,其他几类都是限制人的人身自由。
根据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和程度,由轻到重依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其中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因此,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而由公安机关执行。
虽然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无需到监狱服刑,但是其人身自由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其行为也是违反了刑事法律
因此,无论刑罚的轻重,我们都不应去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被判处哪些刑罚是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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